泰鼎集团
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动态

浙江国盛源实业有限公司3350t/a日用化学品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20-05-12 11:13:54 泰鼎集团 阅读

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国盛源实业有限公司3350t/a日用化学品表面活性剂项目

2)建设地点: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

3)行业类别: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建设规模:拟投资3168.48万元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现有厂区内新征土地。购置反应釜、蒸馏釜、精馏塔等设备,建成化妆品原料、表面活性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达产后将实现销售收入173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1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规模

保护级别

X/m

Y/m

环境空气

668709.36

3186805.72

一都江村

SW

~680m

~567

(GB3095-2012)二级

667297.18

3188274.69

余航村

航头村

NW

~1900m

~780

667530.99

3188701.76

大桥

NW

~1930m

667300.72

3188830.72

渡船头

NW

~2200m

668468.08

3187442.75

山头村

山头村

NW

~530m

~529

668862.66

3187204.59

双塘

SW

~275m(与预留车间二335m

669397.00

3187710.00

石灰山坞

NE

~250m(与罐区~272m

669678.87

3188048.20

片家垄

NE

~675m

669893.54

3187462.50

黄泥山头

E

~635m

667882.46

3187535.06

前山头村

NW

~1170m

668563.14

3187830.99

官山

NW

~595m

669973.00

3188022.00

东华村

枫根

NE

~900m

~808

670658.00

3187941.00

里塘坞

NE

~1425m

671092.00

3188402.00

上尖

NE

~2060m

670998.00

3188032.00

田边

NE

~1825m

668274.00

3189579.00

望江村

N

~2160m

~510

668221.00

3186835.00

一都江中心小学

SW

~1025m

~535

声环境

200m范围内

(GB3096-2008)2

地表水

/

/

江山港

N

~2410m

中河

(GB3838-2002)III

/

/

清阳殿溪

E

~930m

小河

土壤

200m范围内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高纯级失水山梨醇聚氧乙烯醚油酸酯生产线废气因子主要为乙醇、环氧乙烷;甲醇聚氧乙烯(14)聚氧丙烯(14)甲基醚生产线废气因子主要为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氯甲烷;二甲胺基乙氧基乙醇生产线废气因子主要环氧乙烷、二甲胺基乙醇等。根据预测,在正常工况下,该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

废水主要为高纯级失水山梨醇聚氧乙烯醚油酸酯生产线工艺废水和公用工程废水,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废水等等。

该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反应釜、真空泵、输送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预计项目上马后公司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叠加本底值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渣、精馏残液、污水站污泥、废包装桶、生活垃圾等。滤渣、精馏残液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只要企业认真落实上述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则该企业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分类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废水收集、清污分流措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收集采用架空管道或明沟明管。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

废水处理系统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送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废气

废气收集系统

采用废气管道等措施进行收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污染源二级标准

工艺废气

工艺废气采用两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执行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分类收集处置

新建固废暂存库,分类存放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其他

事故应急措施

新建事故池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的建设,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性

绿化等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于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东部工业片区。项目符合江山市区环境功能区划,并符合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规划环评的要求。

本项目为项目主要生产日用化学品表面活性剂系列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六、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420日~2020430日(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浙江国盛源实业有限公司       蔡先生/13606501962

地址: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        邮编324123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70-3073909

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169号汇金国际A604           邮编:310004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0-3890106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国盛源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公告时间:2020419

公示时间:2020420日~2020430


COPYRIGHT© 2016-2020 泰鼎集团Powered by MetInfo 5.3.6浙公网安备 33088102002125号  浙ICP备16020237号